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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天津大学党规党纪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4-27

院级党组织:
  按照  《天津大学党规党纪宣传月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宣传党规党纪,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教育,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纪律要求,营造守纪律讲规矩、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结合《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天津大学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现将2018年度天津大学党规党纪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结合2018年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重点,确定活动主题为“讲政治,倡清廉,敢担当”。重点围绕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两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内容开展宣传教育。
  党规党纪宣传月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党委各部门共同配合,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在2018年5月开展。
  各院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查摆存在的不足。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活动。
  二、活动内容
  按照2018年党规党纪宣传月“讲政治,倡清廉,敢担当”活动主题,从整体要求上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聚焦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结合学校党委下发的中心组学习安排,开展一次专题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两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面向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邀请相关专家到我校举行专题报告会。
  3.院级党组织书记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六大纪律建设,为学院党员师生讲一节党课,明确党规党纪。
  4.组织安排全体中层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
  5.各基层教工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准,围绕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召开一次专题支部活动。
  6.各院级党组织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特色活动。
  三、活动要求
  要通过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月,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要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党规党纪宣传月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各院级党组织要抓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反思,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查找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力求取得实效。
  各院级党组织活动开展计划电子版于5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通过办公网发给纪委监察室,纸质版加盖公章后5月7日(星期一)之前送至纪委监察室(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B323室或卫津路校区9楼305室)。特邀监察员将视具体情况,参加院级党组织相关活动。
  联 系 人:赵  剑、陈  思
  联系电话:85356056、27405537
                            天津大学纪委监察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