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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举办“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专题报告会

时间:2022-07-04

本站讯(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供稿)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着力强化对学校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纪法教育,扎实推进监察全覆盖,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邀请天津市纪委委员、监委委员、法规室主任赵澎作《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推进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题报告。报告会于6月30日下午在卫津路校区天南楼C4报告厅举办,校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机关部处室和直属单位处级和正科级管理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等四百余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曲凯主持。


赵澎结合自己多年在政法、纪检监察战线积累的丰富办案经验和扎实理论基础,深入领学了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起草过程、基本思路、主要特点、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情况,通过深入浅出的知识讲解和案例分析,帮助学校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更加系统地认识和把握政务处分法及监察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纪法意识。

赵澎介绍,政务处分法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该法律的制定施行,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体现了纪法贯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要结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促进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突出政务处分的实效性和威慑力、兼顾政务处分法定事由的共性与个性、依法保护公职人员合法权利这五大特点,深刻理解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和内涵精髓。

赵澎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相关典型案例,生动讲解了违反政治要求、违反组织要求、违反廉洁要求、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要求、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等六类违法行为,帮助学校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文。赵澎指出,认真抓好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是当前各单位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高监察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报告结束后,曲凯代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就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学校党员干部和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自觉落实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要强化纪法意识,从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掌握政务处分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容实质并运用到执纪执法中来,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

此次专题报告会,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首次将非党员管理干部和部分监察对象纳入宣讲对象的全校性纪法教育,也是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天津市纪委监委领导同志深入所在地中管高校带来的首场辅导报告,是天津市纪委监委大力加强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指导的直接体现。通过此次报告,一方面帮助学校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准确把握了国家监察相关法规的核心要义,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另一方面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业务辅导,为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报告开始之前,校党委书记杨贤金会见了赵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