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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天津大学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17-03-02

天津大学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各院级党组织,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中央有关干部培训规划要求,不断加强全校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和干部队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全体党员和党政管理干部,以及教师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学校发展,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同时大力提升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推进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为加快学校内涵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高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求,构建与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改革意识,发扬优良作风,提高履职服务能力,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以及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并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开展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广大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和干部队伍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3.坚持服务为本、分类施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和干部特点,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实现全覆盖,并在教育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

  4.坚持基层为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基础性主体作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坚持总结提升、继承创新。遵循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培训内容、方法、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我校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二、培训内容

  党员教育培训应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并注重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方面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以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培训

  1.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加深党员和干部对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理解,从思想认识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2.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作为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引导党员队伍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结合高校特点和发展实际,加强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理论及专业技能培训

  1.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形势政策教育,围绕我校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发展目标任务,引导党员和干部队伍深刻领会全面深化学校各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重大任务,增强服务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2.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结合党员和干部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及网络技术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和干部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思路,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工作体系

  针对不同工作领域特点,完善分类教育培训体系。在基层单位普遍性开展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部门进行分类专项培训的基础上,学校党委还将依托天津大学党校和教师发展中心成员单位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有计划地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群教育培训。主要包括:

  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践体验学习与交流。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树立“艰苦创业、开拓奋进、无私奉献”精神,促进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

  2.后备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根据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以及院级单位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实际需求,开展政治思想及管理理论集中学习培训,并以校内外挂职锻炼等方式为后备干部提供实践平台。

  3.党支部书记“三强工程”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建立教工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沟通机制、培养机制、工作研究机制、激励机制,使党支部书记能力有提高、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以增强党性修养,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队伍。

  4.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根据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培训,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和选派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教师培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5.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国情世情校情教育。帮助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把握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理念和决策,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明确自身工作目标和定位,更好地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6.多层次师生党员教育培训。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进行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基础上,统筹协调校院两级党校工作,有针对性地分类组织开展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教工党员,以及离退休和学生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7.各类岗位新入职人员集中教育培训。针对教师、管理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新入职人员,开展集中入职引导培训课程,强化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及师德师风、校情校史等方面教育和基本职业能力培训。

  四、工作举措

  为有效开展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全校上下应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注重多措并举,丰富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1.加强示范带动。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示范班。各院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推动培训工作开展。

  2.开展主题教育。确定特色鲜明的主题,组织全校党员和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教育培训。

  3.挖掘典型范例。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平时注意挖掘和树立身边典型。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

  4.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

  5.建立讲师团开设“流动课堂”。依据新形势下党员和干部教育需求,组织专业教师、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等,深入基层党组织送教上门。

  6.搭建实践锻炼平台。结合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基层优秀党务工作人员和青年骨干教师及管理干部提供校内外实践锻炼岗位。

  ()创新载体手段,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1.推进学校党员和干部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从学校党员和干部教育及成长发展需求出发,整合相关公共开放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拓展党员网上教育服务功能。

  2.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培训。在党员中推广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积极推动在校园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栏,实现全媒体覆盖。

  3.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序推进

  1.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院级党组织及分党校在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2.丰富教育课程资源。学校党校及宣传部门、纪检部门、教师发展中心等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党员和干部学习教育资源推送,基层党支部作为开展教职工学习教育培训的基本单位要积极利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开展活动。

  3.健全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完善校级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相关专业教师、专家学者、领导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鼓励院级单位建立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

  4.保障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经费来源。同时,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应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学校党委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1.建立健全党员和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管理,在定期开展需求调研基础上,建立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具体要求、考核、检查方式等。保证党员每年一般应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少于90学时(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领导干部不少于110学时(或五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2.完善和丰富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和载体。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干部入职、任职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等,采取集中学习培训、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主题教育实践及挂职锻炼等形式,为党员和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和履职尽责能力、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搭建平台。

  3.建立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以专题讲座、学习汇报、理论研讨等形式开展的定期述学制度;以培训考勤、学分累积等为主的培训管理制度;以理论水平、理论素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风气和实际应用能力等为评价内容的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4.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党员和干部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秩序和氛围。党员和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当享受在岗同等待遇。培训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

  五、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定期召开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院级党组织要将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并坚持分类指导、推动落实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层党支部应发挥基础性作用,扩大教职工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覆盖面。

  学校党委每年对各院级党组织开展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各院级党组织要加大对本单位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基层党支部每年应向所在院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